Q: 請問臉書被罵嗑藥 沒救了 說朋友講的
是在messenger 上面一對一說的
有罪嗎?
我有截圖為證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規定。
如僅有一對一對話,恐難認定他人行為有意圖散布於眾。惟個案情形,您可提供相關事證委由律師協助確認。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