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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使用玩偶經營社群營利之商標權

使用玩偶經營社群營利之商標權


黃OO 發問於 2024-10-24 | 新竹 | 其他

Q: 律師您好,
若以購買的玩偶作為經營社群的主角,
玩偶是以動物小貓熊為原型,可以做為背包使用,
若想以經營社群接葉配的形式營利,
是否會觸犯商標權的問題?
謝謝!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問題 肖像權問題 著作

瀏覽人數:72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類似的案件

1、如果該玩偶有註冊商標,您以該玩偶作為商品進行營利,可能侵害他人商標權

2、建議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避免觸法

3、建議提供您的計畫方案,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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