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之前工作上的業務被原廠提告販售假貨,2月開偵查庭已證明不是假貨,4月開過調解庭 公司想盡早結束此事,但因對方獅子大開口提出要賠償35萬導致調解破局,9月底已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檢察官表示證據不足無法證明有犯罪動機,10天後也確認對方沒有再上訴。
檢察官在刑事部分判不起訴了,告訴人後續提起民事訴訟機率高嗎?如果我提出誣告或是毀謗得到精神賠償是否可以成立?
A: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商標法案件,經驗豐富
1、對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跟您求償
2、您可以提出誣告罪案件,但不成立誹謗罪
3、如果需要協助自保,或者不知道怎麼捍衛自身權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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