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您了
想跟您詢問一下加盟合約的部分,我們和總部的合約於今年5/31到期,現在我們正在做店面頂讓的動作,有發文將店內環境PO上臉書做詢問,總部說這樣會違反商標法,就算照片沒有他們任何商標的商品出現也還是要求我們要合約到期才能發文找頂讓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A: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加盟合約的問題,有豐富的成功經驗。
1、如果沒有使用到加盟總部的商標,並不會構成侵害商標權,店內環境也不等於侵害商標權,但可能違反加盟合約,要看合約內容而定
2、您可以提供完整的合約內容給律師評估,再來草擬頂讓合約書,保障您的權益,也避免違反加盟合約遭到求償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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