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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糾紛


MOOOOOO 發問於 2024-10-06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購買項鍊,商家未說明售後瑕疵及保固規則。
購買後純銀項鍊黑掉,送回說是我方造成腐蝕,但我方明確表示皆按照店員說明配戴,甚至更小心使用,店家不斷表示是我方問題,必須支付重新加工費。
1.商家購買時未說明規則,我們是否仍有全盤接受
2.商家是否應舉證是我方造成
3.是否有其他建議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6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如果是當初商品有瑕疵,您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店家,要求減價退費

2、同時,您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3、本律師經常處理買賣糾紛,如果購買金額超過一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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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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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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