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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師傅的困擾


林OO 發問於 2024-09-12 | 臺中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我老婆是按摩師傅屬於承攬關係?
公司假日休息或請假竟然一天要罰500元
請問要怎麼追討回來???

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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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按摩師傅行業屬於較多爭議的行業,最經常爭議的就是「工作型態屬於承攬還是雇傭」關係。
同樣是按摩師傅,有些按摩師傅被法院認定為是承攬,有些被認定為是雇傭關係。這要依照按摩師傅與按摩館之間的契約(如果有簽約)以及實際工作模式而定。

承攬,是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民法第490條)。雇傭則是勞工關係,勞工依照勞基法定義,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的人(勞動基準法第2條)。

具體來說兩者如何判斷,主要看以下幾個因素:

1.工作內容的控制權:公司是否對太太的工作內容、時間、方式等有多高的指揮監督權限?若控制權愈大,愈接近於雇傭關係。相反,如果太太自己有最大的控制權,上下班時間自己決定,則比較傾向承攬。您提及請假就要罰款,看起來似乎是較接近雇傭關係,且有觸及非法苛扣工資的可能性。

2.經濟依賴性:按摩師傅本人,是否主要依靠這一份工作的報酬維生?若太太主要經濟上依賴會館,則較傾向於雇傭關係。反之,承攬者會有較多單位同時進行工作,相對不依賴特定一個承攬來源。

3.契約內容:一開始是否有簽訂契約?契約內容是否明確約定為承攬或雇傭關係?須注意,就算契約內容明寫「承攬」,如果內容上非常明顯屬於高度支配性、依賴性的工作型態,法院仍然有可能判斷屬於雇傭關係。

如果屬於雇傭關係,扣除工資需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若屬於承攬關係,將太太的服務所得報酬扣除亦須經過法律上的要件,否則就屬於違法,可以請求他返還該筆金額。

建議太太仔細檢視契約內容,並根據實際工作模式綜合考量,才能準確判斷您與會館之間的法律關係。若您仍有疑問,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獲得更精確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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