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網拍
商品總價值3400
8/9買方提出先付訂金1200,9/10付尾款2200,8/9買方提出需要我押證件給他,他才願意付訂金,我方給了,後來8/16買方跟我方說東西不喜歡了,要求我方退訂金給他,是他個人問題,提出不想買了,但是我方東西已經到貨了,是否需要退訂金給他呢?並且他還威脅我方,若是不退訂金給他,他則要去警局報案我方侵佔他的個人財產。
1.我方是否需要退還訂金給他?
2.他是否能告成我方侵佔他的私人財產?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也有擔任過網路賣家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買賣糾紛等問題,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依照民法規定,您有權沒收定金,不需退還。
2、但對方確實可能去警察局報案提告詐欺罪,導致您的銀行帳戶被凍結。
3、另外,您的行為並不會成立侵占罪,可以委託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4、因為您提供了證件給對方,對方要提告或者公審您,都會造成您的權益受到嚴重侵害。
5、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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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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