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最近我老闆想成立新的有限公司。
但因他不方便直接擔任公司的負責人,所以找我掛名當負責人,我沒有出資僅有技術入股 ,日後若公司有獲利可享有分紅。
因為我不參與經營純屬掛名,所以會跟他簽訂「不參與公司管理,不承擔任何責任,只是掛名」的契約。
想跟您請教如果當公司經營不善時,我將此契約提出證實我純粹掛名,沒有參與任何運作,不屬於主管人員和直接負責人員,這樣我還會有什麼責任賠償問題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掛名負責人會負擔各類民事、刑事、行政上法律責任,不是只簽一份契約就能免責。
2、將來公司經營發生問題,負責人都需負擔相關責任。
3、建議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事前避免發生類似的事件,也讓自己能充分自保。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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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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