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是常駐海外的代購業者
近日有接案代辦海外的「粉絲官方網站會員」
接案前已表明收取的費用僅包含「會員費+代辦費」
官方若有額外提供會員禮是「默認不代收」
需由客人自行處理
但也有另外協助代收「代收費用另計」
客人表示同意且先匯款了「會員費+代辦費」
我方也在收取款項後處理了會員代辦事宜
後續客人委託請我代收會員相關物品
但因官方尚未出貨(=我未收到包裹)
客人卻報警與警察表示我詐欺 收款後不出貨
導致我的銀行帳號被警示
我認為我們的交易在完成會員代辦後已結束
且委任代收的部分 我並未先收取任何費用
但客人卻以已完成交易的款項控訴我詐欺
我認為對方有報復心態才惡意報警
(因對方未曾試圖與我聯繫)
我卻因為這些事導致銀行帳號不能使用
也要特地從海外飛回台灣處理
請問我後續可以民事訴訟請他賠償我的交通費、誤工費、營業損失等等嗎?
A:
您好,我有擔任過網路賣家的法律顧問,也處理過代購法律糾紛
1、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誣告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2、額外的損害也可以舉證要求對方賠償
3、為了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建議委託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做好風險控管,避免再以帳戶匯款收款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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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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