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目前身為負責人一職務,因公司大小事並不是我能作決定(有名無實),所以想請決策者擔任負責人,網路上是說需要投票表決,但卡在於股東一直不同意,請問還有什麼方式能處理這狀況。
A:
您好,簡要回復如下:
一、請先確認公司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如為股份有限公司,可隨時辭職,且有任期限制若不辭職下次改選不簽願認同意書即可。若是有限公司,確實就比較複雜,若無正當理由(一個很看個案事實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原則上難以直接辭任。
二、投票表決是股東解任董事,但董事可自行辭職,兩條路徑的發動者是不同的。另外請注意若辭職效力有爭議,可能衍生卻任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訟。
三、如有進一步法律服務之需求,請不吝與本所聯絡,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