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由於詢問不同承辦窗口得到不同的答案,想請問有限公司的清算公告是僅需一次,還是得比照股份有限公司需三次以上?
A:
您好:
如果您詢問的是公司清算人就任後,以公告方法催告債權人報明債權的話,公告的方式可以以「登報」為之,版面方式並無特殊限制。至於關於登報次數,依個人執業經驗,有限公司應登報一次就可以。
以上建議,謹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不吝與我聯繫,謝謝 。
湯雅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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