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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


涂OO 發問於 2024-03-28 | 苗栗 | 營造及工程業

Q: 您好~原本持有的公司股票最近刷簿子發現被減資,但我沒有收到公司的通知,請問這樣合法嗎,我可以提出什麼樣的權益要求嗎?

債權請求

瀏覽人數:61

A:  您好:

如公司型態屬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規定:「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亦即減資之提案須由股東常會處理,並必須事先於召集股東常會時說明之,故一般而言如公司有辦理減資情形時,程序上會是召集股東常會(並載明有討論減資議案),然後經由股東常會表決。倘若股東常會表決通過時,公司即得據以辦理後續減資,程序上即屬合法。

是建議您查閱相關文件是否有經過前述公司法定程序,如有且確係經過股東會表決通過時,其減資應尚無違法疑慮,亦無所謂權益要求問題。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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