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司(股份有限公司)供應無膜拜貼標於甲方,期間貼標有不良需補料或需重工,我司都配合甲方要求,最後甲方出貨於品牌方,發現有極少數不良品流入,要求甲方至品牌方進行全面檢驗;事後甲方要求我司支付甲方去進行全檢的人員工時費,請是否合理的?
A:
在此情況下,判斷甲方要求貴公司支付全面檢驗的人員工時費是否合理,建議考量以下幾點:
一、契約約定
審閱契約中是否有責任分擔條款,尤其是針對不良品的處理方式。若契約明確規定貴公司對最終檢驗不負責,則甲方要求支付全檢工時費則不合理。
二、不良品比例
若不良品比例「極少」,這種情況下,應該由雙方協商是否需要進行全面檢驗,並共同商議檢驗費用的合理分擔方式。
三、責任歸屬
考慮不良品流入品牌方的原因。若能證明是甲方在出貨過程中未進行合適檢驗導致不良品流入品牌方,則該費用理應由甲方承擔。
四、商業慣例
在供應鏈中,若供應商已按要求完成產品檢查並達到契約標準,最終檢驗多由甲方負責,可以檢視是否業界有類似的處理模式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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