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已經有在牆上跟看板貼上公告
內容為:
食物、飲料禁止帶入店內
打翻需負責清潔費2000元
造成商品損毀須賠償標價之金額
想要請問以上有法律效力、約束力嗎?
謝謝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過餐飲業的法律顧問,並且擅長處理各類消費糾紛或相關問題,針對您的疑問回答如下,供您參考
1、該公告有法律效力,但建議明確告知顧客,避免發生爭議
2、顧客上門消費,有看到該文字,代表同意該約定,並且產生約束力
3、但金額如果過高或者顯不相當,仍可能被法院認定為不合理
4、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擬定相關規範,並且符合法律規定
5、如果有相關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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