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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觸犯刑法 幹部會有連帶刑責


黃OO 發問於 2024-03-28 | 臺北 | 其他

Q: 公司高薪低報觸犯刑法(偽造文書,業務不實,詐欺得利等罪名) 旗下相關管理階層知情未報會成為共犯或是幫助犯嗎?

背信詐欺 偽造文書及有價證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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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犯罪行為人的類型,可以從「是否實行自己犯罪」的角度,分為「正犯」和「共犯」2種類型[1]。「正犯」是指行為人實行自己的犯罪。「共犯」則是指行為人參與別人的犯罪,而且在「共犯」的類型中,還可以再細分為「教唆犯」與「幫助犯」,其中幫助犯的意思,顧名思義就是「幫助犯罪的人」,規定在刑法第30條第1項:「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要構成法律上所稱的幫助犯,必須同時符合2個條件:客觀上的「幫助行為」與主觀上的「幫助故意」。
2.因此,如果公司旗下幹部只是單純知情不報,尚難認有以上的幫助故意與幫助行為,但若有參與高薪低報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等幫助犯或共同正犯。

何志揚律師
敬上


何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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