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的家人買了一間40年的公寓,看房子的時候覺得不錯在三樓(全部共四樓)不含樓頂,當時要去看樓上的狀況,房仲說那個跟我們沒有直接的影響跟關係,狀況應該還好,我們相信房仲,所以決定購買,這個月初交屋過戶完成,結果今天遇到對面的住戶,他說樓上的狀況很嚴重,要花很多錢,我們的前屋主也知道因為他們有開會,所以我們聯繫仲介,為什麼沒有誠實?仲介說他去看水表的時候也有看到,那為什麼沒有告訴我們?那時候正當我們確定購買付錢的階段,所以屋主跟仲介都知道,仲介說他跟屋主很熟,是聯合嗎?這樣可以提告嗎?我們購買的那層沒有問題,可是四樓要到五樓的天花板全部都是牆壁的碎塊甚至鋼筋外露,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塌下來,因為維修的金額龐大,前屋主、房仲也沒有如實告知樓上的問題還有水塔也需要更換的問題,謝謝
A:
1.房仲說那個跟我們沒有直接的影響跟關係,狀況應該還好,我們相信房仲,所以決定購買->
這部分可能很難主張遭到詐欺
2.仲介說他去看水表的時候也有看到,那為什麼沒有告訴我們?->
這部分至多可主張瑕疵修補的問題
3.可是四樓要到五樓的天花板全部都是牆壁的碎塊甚至鋼筋外露->
這部分可主張瑕疵修補的問題
4.問題還有水塔也需要更換的問題->
這部分至多可主張瑕疵修補的問題
5.若要主張解除契約,可能需要更多積極詐欺事實,方可有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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