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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虛報的財務報表


湯OO 發問於 2024-06-28 | 新竹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我與一些朋友投資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地,建立社區。
今年看公司財務報表,發現公司去年買地但項目不在報表內,反而有一筆不明3仟萬收入(據說是公司多年前賣地,錢放在其他地方,因某些因素,錢才轉回來)。
公司至少6億的資產在報表內祇有1億,財務報表也少了好幾頁的附註,公司不回答任何問題。
公司是否有違法?我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不動產法規 民事 不動產 土地法規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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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公司法第245條:「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檢附理由、事證及說明其必要性,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於必要範圍內,檢查公司業務帳目、財產情形、特定事項、特定交易文件及紀錄。法院對於檢查人之報告認為必要時,得命監察人召集股東會。對於檢查人之檢查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行為者,或監察人不遵法院命令召集股東會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次規避、妨礙、拒絕或不遵法院命令召集股東會者,並按次處罰。」、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規定。
如您具有法定的少數股東身分,您可向法院申請檢察人檢查公司財務狀況,並可據此請求監察人召集股東會,對於濫權之負責人為民事之損害賠償;或對於負責人為財報不實之告訴。然此類案件辦理通常較為複雜,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委由律師協助辦理為妥。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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