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竊盜罪

竊盜罪


陳OO 發問於 2024-03-19 | 屏東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在職期間

公司一百元代貼費,我並未報代貼費,報帳銷了公司瑕疵商品,瑕疵商品依舊存放在公司內並未帶走

但公司認定我代貼費偷走了是竊盜要我賠20萬元和解

我並沒有拿走公司一分一毫,請問這樣公司告我竊盜能成立嗎?

背信詐欺 侵佔

瀏覽人數:162

A:  1.瑕疵商品依舊存放在公司內並未帶走->
1.1刑法 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1.2 25 年上字第 7374 號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之竊佔罪,既係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
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為其構成要件,則已完成竊佔之行為時,犯罪即
屬成立。蓋竊佔行為應以己力支配他人不動產時而完成,與一般動產竊盜
罪係將他人支配下之動產,移置於自己支配下而完成者,固無二致也。
1.3既然瑕疵商品依舊存放在公司內除非您另有管道以己力支配瑕疵商品,否則尚難構成竊盜
2.公司一百元代貼費,我並未報代貼費->
2.1這部分語焉不詳,代貼費何指亦非您公司外人所能理解,無法判斷構成其他違法如背信侵占等


律師兼資訊技師、專利工程師(三師證照)
語文檢定通過:英文、日文、德文、西語
(本平台皆匿名詢問,並無法成立律師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的事實或表徵,發問者的內容律師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管窺下尚有許多發問者的原因事實待釐清,答詢內容無法全面亦無法就發問者內容背書)
個人網站https://law99.tw/
平日1720~1800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電子郵件fishpetit@gmail.com
臉書粉專https://zh-tw.facebook.com/ckc666
LINE帳戶https://line.me/ti/p/qP4sDIgUCk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