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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


白OO 發問於 2024-01-09 | 桃園 | 其他

Q: 您好員工因工作多次失誤,造成公司多次損失,請問公司可以求償嗎?
或是可以依照勞基法去資遣員工?
如因造成公司損失,請問依照勞基法去資遣員工,公司是否還需要支付資遣費用?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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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員工工作過程中如有過失而造成公司受有損害,公司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
二、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是以,員工如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之情形,公司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且無需給付資遣費。
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是以,如果公司係以員工不能勝任其所擔任之工作,終止勞動契約,則需給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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