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按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依您所述,買家已經表示要解除契約,若您拒絕返還買賣價金,則可能發生民事不當得利情事。
若您認為此次交易是個人間的買賣行為,而非企業經營者,則不適用消保法。具體情況需要詳細資訊進一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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