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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訂製款鋼圈輪胎到貨又不安裝

訂製款鋼圈輪胎到貨又不安裝


徐OO 發問於 2023-12-20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你好我是一家輪胎店
一年前同學叫了訂製款鋼圈跟輪胎
然後我們沒有跟他收取訂金
想說是同學就沒有收取
結果拖了將近一年的時間
他都還沒有來裝他的貨
他有任何的理由
一下說他工作很忙沒空來裝
一下他車禍車拿去修
一下又他被抓酒駕被罰錢
講到最近跟他要錢
就是他沒有錢在貸款中
他就說他去貸款錢快要下來
一直叫我給他幾天時間
但是已經過2個月了都還沒有收到錢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他什麼嗎
因為那些貨金額也不小
又是訂製款很難在賣出去
請問能告他讓我們不吃虧拿回這筆錢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瀏覽人數:152

A:  您好:

首先,由您的說明看起來,不確定雙方有無簽立書面的訂單或單純口頭約定。如無比較明確的訂單等文書,則建議保留如簡訊、通訊軟體對話截圖等證據,來證明雙方確實有關於訂單的約定存在。

其次,如雙方關於訂製款輪圈與輪胎之契約並無約明給付(安裝或交付)期限,法律上可能被認定為未約定給付期之契約,依照民法第229條第2項規定:「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需要先行「催告」的程序,後續對方才會負擔遲延責任。

因此實務上通常會先以正式的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告知契約的內容、已經可以給付(安裝)、限定對方一個期限內前來安裝付款等內容,此即前述的「催告」程序。倘若對方在正式收到存證信函的期限內仍未出面處理,後續則可以考慮正式對對方提出調解、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價款。

以上簡單說明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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