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們工廠是小型加工廠(企業社),因員工在加工商品時未檢查出不良品,造成公司需要安排人員將商品從客戶端載回後再全部檢查,重新加工,耗費時間與人力,請問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這段時間的人力薪資嗎?
比如:派了一位檢查、一位重新加工,一位ㄧ天薪資為880元*2=1760元。
2.或是與員工簽訂協議,如有不良品,造成需多加派人手處理,需罰款加派人手薪資部分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針對勞資問題或者其他相關成本,透過律師協助事前防範
2、您可以跟執行職務中有過失的員工,要求賠償,但不得直接罰款扣薪
3、本律師有擔任中小企業或企業社的法律顧問,擅長處理相關問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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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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