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們您好!
我當初有跟朋友合夥開店,開立企業設的負責人也是我。前陣子因經營不善,加上個性不合,後來雙方同意將店面頂讓。從合夥開始到頂讓金匯進合夥人戶頭,皆無簽訂任何合約,都是只有口頭談論而已。開店前三方有談論到,過程中若是其中一方退出,所有資金皆不能拿回來。
後來因為經營不善資金快沒了,我說因為我沒資金了無法再出資所以我要離開。一開始另一位合夥人說他要接這間店,我也同意讓他直接接店,我也照我們當初談的退出者一毛資金都拿不回來。過沒幾天對方又說不接店,所以我們才開始走到頂讓。
在店面頂讓過程中,我與另一位合夥人還有談到,頂讓金總共拿多少,而我和她各45% 可以拿回多少(第三位是占10% )。甚至還跟我提及若我拿回45% 的頂讓金就可以有車子的頭期款。結果在承接人完全匯完頂讓金後約出來,竟然是跟我說這間店會做不下去是因為我,所以頂讓金不知道該怎麼分我。
所以想詢問律師們:
1.因為都沒有簽訂任何合約,我是不是在法律上無法要回我的那份45% 的頂讓金?
2.有朋友提議不管有沒有證據,叫我直接先去提告侵佔與詐欺,這部份勝訴機率大嗎?
3.提告後若敗訴,是否會反被求償呢?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將彼此間對話紀錄截圖留下證據,並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退還頂讓金。
2、朋友的說法錯誤,通常此類糾紛,比較偏向於民事商業糾紛,提告侵占罪成立機會低。
3、提告後不成立,可能被對方提告誣告罪。
4、建議可以委託律師跟對方協商,或者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5、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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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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