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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拆夥後還要負責營業所得稅嗎?

拆夥後還要負責營業所得稅嗎?


林OO 發問於 2023-11-26 | 臺北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想請問合夥(有限公司)10月底剛拆夥清算完畢,但退出那方拿回出資額後就不讀不回,拒絕討論1~10月明年要繳的營業所得稅。想問這種情況能提告嗎?上網查都只提到合夥債務不因退夥而免責,但不曉得所得稅跟債務是一樣的嗎?謝謝

公司變更(合併、解散、清算、歇業)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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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有關有限公司之解散清算,正式流程應是申報完成相關稅賦等程序後,如有剩餘才按比例退還予各合夥人(如果有限公司出資人間是合夥關係的話,因出資人間並不一定在法律上是合夥關係)。

如您確認有限公司出資人間是合夥關係的話,解釋上該已解散的有限公司為合夥事業,而合夥事業應納之相關稅負乃合夥事業之債務其一,故如有其他合夥人代為墊付之情形,依法應可按比例向拒不負擔此稅負者請求償還。

參考條文:(民法)
第 681 條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第 689 條
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
第 690 條
合夥人退夥後,對於其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仍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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