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檢查公司與特約商店的合約書
發現合約有效期間竟然未填寫起始日期,且下一條是合約期滿後,雙方對合約內容無異議則視同續約。
但當初簽約時雙方皆完成用印,並且最後有押上簽約的日期。
請問這樣合約是成立的嗎?需要重新簽約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雖然沒有簽署合約起始日期,但雙方用印並簽約,有押上日期,契約已經成立且有效
2、雙方可以相互確認後,將合約起始日期填上。如果必要,也可考慮重新簽署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為了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建議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為您的合約內容進行把關。
4、本律師為南部在地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如果有相關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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