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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因為商品未取造成退回,賣家轉賣

因為商品未取造成退回,賣家轉賣


吳OO 發問於 2023-09-19 | 高雄 | 其他

Q: 因為商品未取造成退回,賣家轉賣
商品屬於我跟女友的共同財產
已經先行付款確認了
賣家僅表示商品退回造成他損失
並表明
“他也有損失 我這裡也打算轉賣給其他人”
詢問我的意見後 並未回覆我或已讀我 與我再度確認
就自行轉賣

是否是可以的行為?

消費糾紛

瀏覽人數:221

A:  您好:

如您所述,您未取商品造成退回,而依買賣契約之規定,買家應有在契約成立後取貨之義務,買家如果在約定取貨日後不取貨,就是民法所稱受領遲延,買家須負擔遲延責任,此時,賣家可以請求買家損害賠償,例如:運費、食物過期腐敗或是保管費用等各種損失,賣方在通知買家取貨後,買家若仍未取貨,賣家亦得依法解除契約,解除後,買賣契約即自始不成立,賣方在將買家已支付之價金退回買家後,即得將商品另行售出。而如您所述,您已經付清商品款項,商品雖因未取貨而退回,僅生受領遲延之問題,您應須賠付賣家損失,但賣家若未與您解除契約,逕將商品轉賣,則亦有違反買賣契約之情事,建議您可以據此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退還商品全額款項。

以上仍需視當事人的個案情形而定,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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