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與某家知名設計公司簽訂了一份設計合約.當時與兩位設計師洽談(一位總監,一位設計助理共兩位),洽談過程覺得兩位設計師的理念想法與本人不謀而合,因此決定簽下合約與對方進行合作.但事隔半年兩位設計師接連離職,我方單方面被設計公司告知要更換一組人員.請問在這總情況下,若我方覺得新一組的人員理念上與我們有所差距,我方是否可以提出取消合約的要求?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要看合約約定內容而定,如果合約上的對象是公司,設計師離職並非可以解除契約的理由
2、合約也無法單方面取消,可能構成違約而被對方提告求償
3、建議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與律師討論後,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終止契約。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提供完整的合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