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想請教本人在1家公司上班滿3年有14天特休,於8月份初因食用公司餐點導致食物中毒故請假4天,事後跟老闆詢問可否用特休抵銷,老闆同意了,但是老闆卻扣了我的全勤獎金,請問這樣對嗎?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係屬勞工法定權益,勞工在特別休假期間,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之發給。」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 317449 號函參照。特別休假期間不影響全勤獎金之發給。勞資糾紛可以先行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亦可委請律師先代為寄發存證信函表達維權意旨,限期請求改善,如改善未果,可逕行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爭訟程序。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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