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之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如您所述,您在7月11日在line社群群組向賣家購買商品,已付,當時賣家出價的金額1400元,可見您與賣家間已成立買賣契約。賣家不能嗣後再自己隨意修改價格,應該以原價將商品出售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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