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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強制轉換班別

強制轉換班別


NOOO 發問於 2023-08-28 | 臺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您好 請問本來是輪班性質的工作
雇主能因任何原因變更班別甚至強制轉換至常日班嗎?

還是必須雙方同意呢?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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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工作時間調整為勞動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經勞雇雙方當事人同意,雇主不得單方予以變更,依照主管機關見解,雇主調整工作時間除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外,仍應徵得個別勞工之同意,始得為之。實務上,有認為雇主變更工作時間若具變更必要性與合理性,並無違反勞動契約,反之,若不具變更必要性與合理性,勞工不同意,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依同條第4項規定給付資遣費。
依您所述,您本來是輪班性質的工作,但公司現在要將您強制轉換至常日班,排班時間之調整屬於勞動契約變更,原則上須經勞雇雙方同意。且公司調整排班時間是否具有必要性與合理性並非無疑,若您有疑慮,可拒絕該工作時間的調整,要求回復原有的勞動條件,若雇主拒絕,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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