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如您所述,您有次下班沒注意到時間,提前打了卡,後續有再打一次卡,並無早退問題,只是打卡打錯了,足見你確實有上班並提供勞務,但公司卻以早退為理由要求扣全勤,建議是先依照公司內部規定程序向雇主反映,若公司仍堅持扣全勤,則建議您提供當天上班或工作勞務事實作為證明,或請公司調閱當天出勤紀錄證明,依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之規定向公司要回薪資。若雇主仍不願給付,可以向公司當地主管機關申訴,由主管機關依勞基法第27條規定要求公司限期給付違法扣取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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