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關於您提問「簽了五年的約,這五年期間房東如果也是提前說要請我搬離,是可以向她索取賠償的嗎?」這部分會涉及租賃契約具體而言如何約定,難以一概而論,為了完整評估及判斷,建議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並向專業人士(例如律師)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另外,為避免房東提前請房客搬離,造成房客之損害,關於房客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建議直接記載在契約中,留下白字黑紙之書面文件,以確保房客權益,並降低發生爭議的可能性。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403018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號13樓之6
Tel: (04)2201-2830
Email: tj.lin@kllaw.com.tw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