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設備故障的費用,可否要員工賠償

設備故障的費用,可否要員工賠償


陳OO 發問於 2023-07-26 | 臺南 | 其他未分類業

Q: 日前因公司派遣非具有消防證照人員前往場所進行消防設備檢修申報,造成該廠設備故障所產生的費用,是否可要求員工在民事上的賠償?
該員工陪同人乙員,是具有消防證照人員,並是帶隊官。公司指派任務時,僅口頭告知,未有會議記錄。除此,該員依法令規定執行消防設備測試,然不熟悉該設備操作,另員工未有經過系統化訓練。
詢問,賠償金額是否可由員工支付?
公司在這件事的責任為何?

勞資爭議 員工職業災害

瀏覽人數:456

A:  您好,日安:

依您所述,似乎是貴公司員工於工作時不慎造成對方公司之設備故障,以民事責任而言,對方公司可能:

1.依照契約約定內容、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主張貴公司應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2.依照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對員工、貴公司主張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或主張由貴公司單獨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而依民法第188條之規定:「(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第2項)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第3項)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至於貴公司是否得向員工求償、求償比例(貴公司是否與有過失),仍須視貴公司對於員工之指示內容、是否有違失等具體情形而定,尚無法一概而論。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專業法律人士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