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公司要求簽切結書,內容合法嗎?
因職務需遠端開鎖給它人(非本人親自僅遠端開鎖)進入拿東西
無合約金僅薪水
本人
擔任貴公司
一職,茲因工作業
務需要,貴公司授權本人管理QR CODE 開鎖管理之權限,本人應善
盡保管責任,且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行任何非法或圖利自己或他人
之行為,並保證使用期間內由本人管理,且願負使用期間內所有管
理責任,絕無異議。若有違反上述情形,本人除願對貴公司負一切
損害賠償責任外,亦願給付本人在貴公司任職期間平均陸個月薪資
計算之違約金,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
此致
A:
您好,
關於給付違約金之部分若內容未違反相關法規或違反善良風俗,簽署就會有相當效力。若如認為違約金過高,亦可向法院聲請酌減違約金,日後如有相關爭議,建議可先行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可逕行詢問勞動部,又勞資爭議調解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之一環,旨在透過第三方公正、中立之處理方式,提供勞資雙方當事人及時、便捷、保密且免費之紛爭處理途徑。調解過程係由調解人與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以誠信方式進行,透過聽取當事人之陳述、檢視案情資料及調查事實,並據以形成適當之調解方案。)。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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