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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因車輛所有權屬於租賃公司,故貴公司向租車公司承租車輛,僅有車輛使用權,如因車損造成不能使用車輛之損害,比如另行租車費用可向肇事者求償。但車輛修復費用,除非租車公司同意讓渡車輛損害賠償請求權給貴公司,否則貴公司無法就車損之修復費用及價差向肇事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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