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解約


葉OO 發問於 2023-07-06 | 桃園 | 營造及工程業

Q: 與一家咖啡廠商租賃咖啡機,但因環境因素無法在繼續承租,每月都有支付租金,但問題現在要解約,對方不願在原訂的契約上寫解除契約等等條文或是註記解約後不再收取租金及等等相關費用,一式兩份合約,都要解約,為何對方不敢歸還給我,這對我來說沒保障。請求各位專業律師回答,謝謝

租賃糾紛 代理、經銷問題 契約之訂立與糾

瀏覽人數:353

A:  您好,

解除契約的方式,不一定要在原契約上註記或歸還原契約,可另以書面寫明,或以其他形式(如訊息截圖或電郵等)證明雙方合意解約。

如對方拒簽任何文件,您亦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明立場,並載明已退還機器等,以確保您的權益。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mail:wchern@omniservice.com.tw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72樓10F之1
★台北車站或中山站,出站5分鐘
★服務無國界,隨時歡迎您!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