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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權為公司負責人還是股東


黃OO 發問於 2023-07-03 | 花蓮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我剛入職一間有限公司(簡稱A),前陣子老闆問我有關公司所有權是誰。
老闆本身是外國人,也同時是另一間外國公司(簡稱B)的負責人,我從A公司在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搜尋到老闆一人就是董事兼負責人,也在紙本公司登記上董事/股東名單為他一人。
但同時在A公司的紙本公司登記上有個"所代表法人",為B公司。

當初在每年3月的股東登記申報時,我都是按照往年的資料去申報,沒有多做修改,有老闆的名字申報為董事,股東有B公司申報為股東。

請問申報內容是否有錯誤?B公司申報為股東,代表擁有A公司的所有權嗎?還是老闆本身還是擁有A公司的所有權?
實際上B公司在A公司的所有權為何? B公司有股份嗎?

股權結構設計 股東董監事責任歸屬與權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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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公司法第27條第一、二項之規定:「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代表人有數人時,得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可知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擔任之董事為法人董事,由法人直接參與股東會選舉當選為董事,然後由法人指派自然人行使董事職務。依據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而選任出之董事,則為法人代表人董事。此一方式為法人之代表人參與股東會選舉當選董事。第1項與第2項規定之運作方式不同,自僅能擇一行使。
如您所述,A公司老闆是外國人,該老闆為董事兼負責人,A公司的紙本登記上有個所代表法人為B公司,依照公司登記實務及資料,可知A公司之股東為B公司,該外國人老闆係依公司法第27條第二項規定選任之法人代表人董事,因此,B公司才是A公司的股東,而非老闆,B公司當然有A公司之股份。換言之,若B公司負責人有更替,A公司之法人代表人董事亦可能更換成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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