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請問房租簽約公證完後的當天是否就具有效力
2.隔天房東反悔不想租了,請問是否違法?
3.早已告知設備損害,房東拖延維修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房租簽約公證完畢後,除合約生效日另有約定,合約通常當天即具有效力。
2、如果在合約公證後的隔天,房東反悔不想租了,通常被視為違反合約。除非合約中明確規定了相應的條款,房東無法單方面取消或解除合約。
3、如果您已經告知房東有關設備損害的情況,但房東拖延維修,這可能涉及到房東對維護和維修的責任。房東通常有責任維護租賃物件的基本設施和設備。如果房東未能履行這些責任,您可能有權要求房東進行維修或提供適當的解決方案。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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