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照現行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雖然不是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如您所述的「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如果公司不願參加勞保,依法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如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了會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外,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
因此,您可尋求司法途徑主張雇主應賠償您無法請領之失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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