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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勞動合約公司不履行合約..

勞動合約公司不履行合約..


陳OO 發問於 2024-09-03 | 臺北 | 製造業

Q: 你好請問跟任職公司簽訂3條勞動合約..
公司只實現第1條合約配發乾股1%
第2條合約部門營業收入300萬抽成1% .300萬以上抽成0.05%
後來因為營收成長快速.公司於2022/09/01改變合約每月折合月薪2萬元.替代獎金抽成方式.
第3條合約產品銷售抽成設備銷售額0.05% .從2011/9/15至今從未實現.
以上請問員工能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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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及第98條:「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規定。
雙方於簽約時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如果嗣後雙方對於契約所記載的文字有爭議,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處理。亦可檢附相關事證委由律師研究,如有可支持您主張的依據,由律師協助您為訴訟,以爭取您最大利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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