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依照勞動部函釋,可知體檢、制服係雇主為事業經營之目的,強制勞工於提供勞務之場所或提供勞務之當時所為必要之行為,其或為工作安全之目的,或為勞動紀律之需要,其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
如您所述,雇主在面試時口頭告知您未做滿三個月離職,體檢跟制服的費用要由您自己承擔,依照上開勞動部函釋意旨,可知體檢、制服費用本來就是公司應該要支付的勞務成本,因勞工離職,轉而要求勞工負擔成本,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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