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詢問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相關問題】
二舅舅有一間貨運公司,股東由兄弟姊妹擔任
(實際是掛名,並未參與公司決策及投資)
如今其中一位家人因生病領有身障手冊
卻因其股東身分被認定有投資事實無法申請任何補助
(此人無任何存款及不動產、也無娶妻生子)
辦理補助時,承辦人員告知其股份約台幣600萬
想請問:
1. 是否可以將持有股份轉讓
2. 轉讓是否會需要費用
3. 轉讓是否有金額限制(一年內)
4. 除了轉讓是否還可以有拋棄股份的選項
麻煩專業人士的告知 非常非常感謝
A:
您好,
依您陳述之事實,股東由兄弟姊妹擔任(實際是掛名),顯見股份僅是借名登記在這位出名股東名下,而非實質所有人,建議可以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將股份返還給實際所有權人。
另外拋棄的部分,一般股份是可以拋棄沒錯,但考量這位家人只是出名股東,而非實際所有人,任意拋棄股份可能會對實質所有人造成損害,而遭到實質所有人賠償,不太建議這個選項。
以上,針對您所詢問的問題進行回答,如有疑問可直接來電或LINE洽詢,本所全省均有服務^^
理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林思瑜 敬上
Tel •04-22211985
FB •https://www.facebook.com/lichiattorney/
LINE •@930icism
E-mail•lichiattorney@gmail.com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