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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賃合約


陳OO 發問於 2023-04-14 | 高雄 | 其他

Q: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我女友一開始跟她朋友(房東)租一間套房,但沒有簽租賃合約;只是口頭上說內容,然後一開始也有繳2個月押金8000元,現在搬走了,但她朋友(房東)已壞一堆東西為由扣了7000元,請問這會不會很誇張,她朋友一開始也是像好房東一樣,後面翻臉不認人,所以我跟我女友都超傻眼,這可以報警嗎?我覺得扣7000元真的很多欸!很誇張

租賃糾紛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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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果您女友沒有和房東簽訂書面租賃合約,仍然存在口頭租賃合約的效力。此時,如果房東扣除租金或押金,必須是有合理事由的情況下才行。例如,如果房間內有損壞或需要修繕的地方,房東可以扣除相應的費用;但是,如果房間並沒有損壞或需要修繕,房東扣除費用就不合理。

因此,如果您女友認為房東扣除的7000元費用不合理,您女友可以先和房東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您女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被扣除的費用。報警可能無法解決此問題,因為這是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件。建議您女友先評估一下損失的程度,再決定是否提起訴訟。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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