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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王OO 發問於 2023-03-06 | 桃園 | 其他

Q: 您好 請問我被告違反著作權 但我沒幾天就下架五張圖片無所得
對方要求一張圖片15000 請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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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關於侵害著作權的法律責任,依照著作權法可以區分為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須按個案判斷是否有違反。

而我國著作權法的刑事責任不罰過失,僅針對故意侵害他人著作權者有處罰,因此,如您並非故意侵害他人著作權,則無刑事責任問題;但民事責任部分不區分侵權人是否具備故意過失,著作權人均得向侵權人提起民事請求,且著作權法是採損害填補原則,也就是著作權人因為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受有多少損害,即得向侵權人要求賠償多少金額。

但是因為著作權是抽象的財產概念,較難特定具體的金額,因此著作權法第88條規定了著作權人得請求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原則上須依照個案情形由法官判斷請求金額是否合理。一般著作權侵害的案件為免後續訴訟程序的繁瑣,多會選擇雙方私下協調金額後和解。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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