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首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訊,這份合約並沒有具體規定您的僱用期間,因此您可以在合理的通知期內提出離職。
至於是否可以堅決不接這個工作,這取決於合約條款以及您和主管之間的協商結果。如果合約中沒有具體規定您必須接受所有客戶,且您已經盡力協商但仍無法達成共識,那麼您可能有權堅決拒絕接受這個客戶,而且不會因此受到合約違約的指控。然而,如果合約中有相關條款,您可能需要依照合約規定行事,以免違約。
至於您是否需要向客戶求償,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和合約條款。如果您拒絕接受客戶且無法提供替代家教老師,而且這導致客戶遭受損失,那麼根據合約條款,您可能需要向客戶求償。建議您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並在決定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咨詢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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