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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承攬契約,離職要賠償損失嗎


陳OO 發問於 2023-02-25 | 桃園 | 其他未分類業

Q: 和一個主管簽了承攬的家教合約,原先是答應教一位會考生的學生和另一組客戶,後來因另一組客戶的時間我無法配合教學,請求主任換人(目前這個工作還沒開始,是三月的)但主管的意思是說,如果沒有人接我的位子,我還是必須做,我可以堅決不接這個工作,甚至提出離職嗎?是真的沒有時間…
契約上沒有寫僱用期間,唯一一條我有問題的是,「上課需按排定時間準時上下課,若中途有改調缺補等需回報單位主管同意;……情節重大者,需向家教老師本人求償」這樣我堅決不接這個case他可以告我嗎?

民事 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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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首先,根據您所提供的資訊,這份合約並沒有具體規定您的僱用期間,因此您可以在合理的通知期內提出離職。

至於是否可以堅決不接這個工作,這取決於合約條款以及您和主管之間的協商結果。如果合約中沒有具體規定您必須接受所有客戶,且您已經盡力協商但仍無法達成共識,那麼您可能有權堅決拒絕接受這個客戶,而且不會因此受到合約違約的指控。然而,如果合約中有相關條款,您可能需要依照合約規定行事,以免違約。

至於您是否需要向客戶求償,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和合約條款。如果您拒絕接受客戶且無法提供替代家教老師,而且這導致客戶遭受損失,那麼根據合約條款,您可能需要向客戶求償。建議您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並在決定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咨詢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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