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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入職四天即離職 生理假計薪

入職四天即離職 生理假計薪


鄭OO 發問於 2023-02-10 | 臺中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依照二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規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併入病假計算」

若員工僅在職四天即離職,四個工作天中其中有一天請生理假,是否並未滿足法規中「每月」得請一日生理假。公司是否可以將其生理假視為事假處理,當日不給薪?

勞工法令釋疑 請休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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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您所述,貴公司員工僅在職四天即離職,四個工作天其中有一天請生理假,而生理假依照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4條之規定,請假日併入病假計算,該員工在職雖未足月,但病假之權利並無區分是否到職未滿一個月,因此,貴公司仍應依照病假之規定給予半薪,不得將其生理假視為事假處理,當日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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