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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多繳了可以退嗎?


林OO 發問於 2023-02-07 | 雲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有限公司承攬政府勞務開口合約時,依預算金額申報繳納了印花稅款,最後結算驗收總價未達預算金額,可以憑機關發給的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去申請退還溢繳的印花稅嗎?

企業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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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5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以印花稅為例,不論是採實貼稅票、彙繳繳納或以大額繳款書繳納,有溢貼或溢繳時均可自繳納之日起5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稅。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A:  您好:
一、自民國110年12月修法後,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10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二、也就是說,依溢繳原因不同,申請退還印花稅之年限有別:
(一)若溢繳印花稅的狀況係因為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所致,則納稅義務人須於「10年內」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始能向各地方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退還。
(二)若溢繳印花稅的狀況係因為政府機關之錯誤,則納稅義務人須於「15年內」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始能向各地方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退還。

三、本案中,溢繳印花稅情形是否為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之情形,須就相關資料個案判斷。

四、申請文件
可參閱各地方政府之網站公告
https://www.hltb.gov.tw/News_Content.aspx?n=56&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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