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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網路交易糾紛

網路交易糾紛


江OO 發問於 2023-01-19 | 臺北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本人為蝦皮上個人賣家,1/10日出售一隻自用二手手機,賣家相當急,交易方式為直接匯款寄貨(1/10當日店到店寄出),沒有走蝦皮正常程序。

今1/19其告知我手機有瑕疵(烙印),要求退貨,但本人在使用中並無此問題,於是告知無法退貨,因商品寄出時無此問題。其要求走法律程序,聲稱報案。

想請問律師以上本人是否觸犯相關法律,或是有法律可以保障賣家權益?還望律師指點,謝謝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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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及第360條:「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規定。
除非確認您有詐術施行,且因此讓對方陷於錯誤而完成匯款的行為外,否則,雙方間的關係應該僅為單純的民事糾紛,應經民事訴訟進行處理。
又是否有相關瑕疵責任需要由相關事證與以綜合判斷,建議您可持相關事證委由律師協助評估。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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