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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不確定這樣運作電商是否觸法

不確定這樣運作電商是否觸法


張OO 發問於 2022-12-26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最近與一個中國友人想合作蝦皮
運作方式大概是這樣:
蝦皮賬號名字還有賬戶是掛在我名下,而他負責批貨出貨。
蝦皮賣出去之後的錢是進我的戶頭,而屬於他的那部分錢是否可以用我媽在大陸的戶頭直接轉人民幣給他?

這樣操作是否構成洗錢或是私下換匯的問題?或是是否構成其他問題?
感謝回復

中國商務法令 國際貿易 東南亞投資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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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所謂「匯兌業務」,係指行為人不經由現金之輸送,而藉與在他地之分支機構或特定人間之資金清算,經常為其客戶辦理異地間款項之收付,以清理客戶與第三人間債權債務關係或完成資金轉移之行為。而「國內外匯兌」則係謂銀行利用與國內異地或國際間同業相互劃撥款項之方式,如電匯、信匯、票匯等,以便利顧客國內異地或國際間交付款項之行為,代替現金輸送,了結國際間財政上、金融上及商務上所發生之債權債務,收取匯費,並可得無息資金運用之一種銀行業務而言。是凡從事異地間寄款、領款之行為,無論是否賺有匯差,亦不論於國內或國外為此行為,均符合銀行法該條項「匯兌業務」之規定。(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5910 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如果單純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間協議透過特定人給付外幣以履行給付,似乎並不會構成違反上開銀行法或洗錢防制法規定。以上回覆僅供參考,仍需更多資訊判斷。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 所長
04-36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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