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們在網路販售商品,客人使用貨到付款方式取貨,因為商品分成兩包寄出,為配合線上平台,所以僅有其中一包裹貼上委託物流取款的宅配單(需收款),另一包裹使用一般的宅配單(不收款),客人收下了不需付款的包裹,拒收了需要取款的包裹, 現在客人無法聯絡上,也無法取回他已收下的包裹商品, 請問是否可以報警提出侵占呢?
A: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除非確認有對方係詐術施行,使您寄發包裹之行為外,否則,雙方間的法律關係應該僅為單純的民事糾紛,應經民事訴訟進行處理,依民事關係請求其給付貨款。
您可委由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要求其盡速出面處理,抑或向對方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雙方協商處理;然如其仍置之不理,您可經由律師協助對其為民事訴訟的求償行為。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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